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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后露出的笑颜

【字号:    】        时间:2020-01-21      

  “感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机会,让我可以充分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疑惑,我今后一定合理合法的依照司法程序反映诉求,相信司法机关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1月16日,荆州市检察院对一件信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结束后,当事人周某某主动向主持会议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周某某十一年前因医疗纠纷开始诉讼维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其仍对法院裁判结果不服。2016年,周某某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未得到支持的监督意见。期间,周某某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起的行政诉讼,也经过两审终审被判败诉,自此,周某某走上信访之路。2019年8月,省检察院接待周某某后,将该信访事项交荆州市检察院审查办理。荆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经过大量细致的审查调查工作,决定对该信访案突出的争议焦点以公开审查的方式,明晰事实、分清责任,为当事人寻求救济和解决途径,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
  此次听证会实行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派员到会指导,荆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组织召集,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基层检察院派员参加,共邀请了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信访人所在基层组织共4位代表担任听证员。
  在主持人介绍基本案情和诉讼过程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对信访事项进行陈述并提供诉求相关证据。原承办单位就有争议的事实、依据、处理建议进行质证和讨论,提出了处理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政策法规的依据及处理建议,其他相关参会单位也分别就解决途径和矛盾化解发表了意见建议。
  4位听证员经过退场合议后,公布合议结果。
  听证会最后陈述阶段,当事人表示将在诉讼程序的指引下以正确平和的方式表达诉求,不再缠访闹访。
  据悉
  自2019年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以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为牵引,“少菊”工作室为平台,公开审查为载体,释法说理为措施,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听证,联合办案部门员额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适用法律依据的释法说理,借助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的优势,签订息诉罢访协议56件,有效地回应了信访人的诉求,解开了信访人的心结,在法治化轨道内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平稳实现“迎国庆保军运”和“两会”期间,“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作者|许文成 聂彩云
  责任编辑|彭威 刘思雨
  编辑|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