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023年10月10日上午,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盗窃罪一案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书金出庭支持公诉,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担任审判长。
该案是余书金检察长为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领导办案要求,带头办理的一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
庭审中,余书金检察长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犯罪情节和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辨认笔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辨解等一系列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开展了法庭辩论,并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长办案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余书金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一次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