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你们就像我的娘家人,一心帮我们解决困难,让我们的生活又有了希望……”近日,家住江陵县马家寨乡的何某顶着烈日来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为该院第八检察部送来写着“关爱百姓社会良心,法律卫士尽职尽责”的锦旗。
2016年,何某及其丈夫杨某的独生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遇害,成为失独家庭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经济困难,杨某夫妇没有得到任何赔偿。随后,杨某夫妇来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建议其申请司法救助,并详细介绍了申请流程。在杨某夫妇提交相关材料后,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向市委政法委提请国家司法救助6万元,向省委政法委提请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均已获批发放给杨某夫妇。此外,市检察院还积极协调江陵县委、县政府及县检察院就如何解决受害家庭困难,使他们重回生活正轨进行沟通协调,共争取3万元经费,多渠道、多元化的救助模式,实现精准救助、有效救助。
“对于您家里突然发生的不幸我们深表同情,遇到任何困难和疑惑都可以和检察机关联系,我们尽全力地去帮助解决。”今年5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存锋检察长曾带案下访到杨某夫妇家中,详细了解其近期生产生活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并要求第八检察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暖意。
据了解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40人,发放救助金74.2443万元,在司法救助过程中既不仅注重依法审查案件事实证据还主动帮助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防止贫困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