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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律师会见“云通道” 荆州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事)例

【字号:    】        时间:2020-12-25      

  12月18日上午,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新闻发布会在“湖北检察融媒体中心”召开,会上通报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活动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了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典型案(事)例16例,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提供指引。

  荆州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畅通律师会见“云通道”入选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类典型案(事)例。
 
荆州市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部门畅通律师会见
 
  【基本情况】
  2020年5月,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首市检察院)办理的计某某、唐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等案开庭在即,然而因疫情防控原因,多名律师自接受委托以来一直未能会见被告人。石首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在接到其中两名律师申请会见的请求后,第一时间与当地司法局联系,统计涉案被告人委托律师人数及会见需求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公安局、看守所及该院技术部门,充分借鉴此前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的成功经验,在特殊时期为律师会见搭建“云通道”,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为避免因会见扎堆可能造成的被告人庭前相见,案管部门制定详细会见安排表,为每名律师固定会见时段。5月7日至9日,16名律师依序来到石首市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经过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会见。会见全程画面流畅、音质清晰,衔接顺畅。会见结束后,律师向该院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创新保障律师权益表示衷心感谢。该案已于6月16日开庭并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流程,把好三关重规范。
  荆州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严把资格审核关,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即将进入庭审环节,委托代理律师确需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案件管理部门与看守所对代理律师“三证”材料实行“双审核”,确保委托代理身份与会见需求真实无虚。严把会见预约关,各基层院安排专人与当地司法局衔接,了解律师会见需求,综合考量办案剩余期限、使用时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律师会见时间,避免“堵车”。严把疫情防控关,申请会见的律师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检测工作后方可进入远程提讯室,远程提讯室安排专人消杀,确保会见环境卫生安全。
  二是内外互联,无缝衔接强保障。
  对内抓好部门间整体联动,对外做好与司法局、公安局与看守所等兄弟单位衔接协调,共同构建保障律师防疫期间会见的有效机制。荆州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做好“三证”审核绑定与会见登记,协调司法局统筹规范引导代理律师会见预约;技术部门负责远程提讯室设备调试和操作指导;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与看守所对接协调,严格验核律师代理手续,力求在疫情特殊时期,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远程会见服务。
  三是统筹调配,维护权益巧安排。
  疫情以来,荆州市检察机关20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几乎每天满员。有限的硬件资源既要保障案件正常办理,同时也要为律师会见预留档期,经过与看守所及律师协会沟通后,安排中午、晚上和双休日等时间为律师开启远程会见通道。为缩短排期等候时间,对外地律师提供优先安排会见,确保外地律师“当天来、当天见”。同时在律师会见时,关闭远程提审系统录音录像功能,确保律师会见不受监听。
  【典型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湖北省的疫情防控形势一度十分严峻,监狱系统、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原则上只进不出。随着疫情期间常态化管控,监管场所始终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这使得传统线下面对面律师会见因疫情而“停摆”,造成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影响。荆州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积极应对,始终坚持疫情防控、案件管理、律师接待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管理枢纽职能作用,以点带面,主动靠前,统筹协调内外部关系,借助检察专网、远程提讯系统实现律师“云会见”。荆州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对标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量,主动服务保障各类案件办理,为司法办案的“复工复产”贡献案管智慧,展现了案管工作的价值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