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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检察机关发布2022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

【字号:    】        时间:2022-04-18      

  2022年1至3月,荆州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7人,不捕244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1069人,决定不起诉358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91人,第二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33人,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08人,第四位的是开设赌场罪83人,第五位的是盗窃罪6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02件1212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14人,法院采纳498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78人,法院采纳46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6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6件。
  2
  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7件次,已纠正78件次。
  3
  刑事抗诉。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6件。同期法院审结4件,改判2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已纠正7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4件,已纠正64件。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2人,其中撤销缓刑1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5件,已纠正55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3件。其中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建议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调查核实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调查核实14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5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6件。其中,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领域40件、生态环境领域38件、资源保护领域12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其他领域2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5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件,行政诉前程序39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捕2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起诉16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6人。
  (三)特色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186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66人。深入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共计97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317件,其中重复信访数11件。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4件,同期发放救助7人,共发放救助金8.8万元。
  七、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营商审查逮捕案件24件36人,同期批准逮捕27人,不批准逮捕9人。受理涉营商审查起诉案件55件95人,同期决定起诉79人,决定不起诉34人。开展涉营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人。
  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件,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对涉营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4件。组织对涉营商案件开展听证23件次。
  (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7人,共决定和批准逮捕5人,不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2人,共起诉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人。从逮捕和起诉罪名来看,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罪名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