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荆州:守护绿水青山 市“四大家”领导对检察机关有肯定提要求

【字号:    】        时间:2017-04-13      

  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后,荆州市院迅速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题报告贯彻落实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近日,荆州市“四大家”领导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 

  

中共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指出,
市检察院按照省院要求,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要求。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实践中注意总结、探索,真正把破坏生态环境者绳之以法,让推动绿色发展者大胆工作,大力投资,促进新发展理念在荆州落地生根。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智指出,
市检察院开展该项法律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实践。他要求,市环保、国土、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以法治的“硬约束”增强生态的软实力。 

市政协主席王守卫指出,
市检察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把检察职能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用法律手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促进美丽荆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方案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市政协全力支持市检察院做好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他要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动衔接,搞好配合。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崔永辉指出

  抓好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是贯彻党中央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他要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落实市委决策,呼应群众关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推动荆州绿色发展、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指出,
近年来,市检察机关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推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荆州市院已出台《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省院部署进一步加强学习,开展集中走访调研,强化认识,找准问题,明确职责范围,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并将根据我市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地理区位特点,围绕水利、水产、森林矿产等领域启动“小专项”。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