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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荆州市院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字号:    】        时间:2017-05-02      

 

  4月22日,《荆州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荆州市检察院启动“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报道全文如下:

 

  本报讯(记者肖潇 通讯员许文成 刘思雨)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推动实现我市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将启动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将此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今年“一号工程”,两级检察院将分别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实行月报制度。 

  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环节:在批捕起诉环节,将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环境监测数据,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我市多发高发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资源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环节,将突出查办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诉讼监督环节,将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农业、海事等部门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我市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地理区位特点,围绕水利、水产、森林矿产等领域启动“小专项”,切实增强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结合市政府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年”活动,针对荆江流域非法采砂破坏长江干支流水环境、危害河道航运安全行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专项工作;针对长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现象频繁,联合水产、长航公安,开展保护长江水产资源专项工作;对接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及时介入,严肃查办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密切关注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沿长江及内河流域的化工、造纸、陶瓷、农业生产、畜禽养殖等行业中存在的非法小企业、小作坊,扎实开展整治非法小化工、小电镀、小塑料、小码头、小建筑、小餐饮、小养殖等“七小”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法律监督工作还将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原则,注重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手段,探索推行森林、水、大气、土地、矿产等环境资源领域的司法保护和生态修复模式。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将组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讲团”,深入走访行政执法部门、各类企业,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日前,市检察院启动制定一个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方案,开展一次集中走访调研,举办一次环保知识专题讲座,收集编印一本环保法律监督工作案例汇编,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等“五个一”措施,确保“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