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院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对照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院主要领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院领导按职责分工认领问题,推动整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系统化推进。
(三)紧盯目标进度,以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院党组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对于责任部门存在的整改力度不足、落实上避重就轻等问题,及时纠正提醒,保证巡察整改“后半篇”质量。
(四)强化建章立制,以常态长效深化整改。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全院各部门共制定、修订制度机制17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新时代荆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在检察院落实方面
1.关于“强化政治引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督办工作制度,保障政令畅通;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行司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挂案”69件,督促解除违法“查扣冻”资金3000余万元;三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聚焦上级院明确的“五类案件”、“三大领域”,主动出击,自主摸排线索同比增长20%,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2.关于“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懈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刑事检察精准监督不足的问题,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捕诉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应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落实“每案必检”,共评查案件5000余件次。二是针对民事检察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偏低的问题,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工作的通知》,明确事前汇报、事中研判、事后报备等制度,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再审检察建议被裁定再审的案件改变率提高到87.5%。三是针对行政检察监督存在短板,五大专项监督没有破零的问题。紧紧围绕趋利执法、权力寻租等重点,通过加强与刑事检察、控申部门联系,信息共享、整合力量,共办理170余件涉企反向衔接案件,同时,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释法说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错,将20余件错误婚姻登记案件实质性化解,从根本上解除了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困扰和矛盾。四是针对巡察组指出涉及洪湖流域公益诉讼案办结率偏低的问题,迅速行动,已将126件线索全部办结,结案率达100%。同时,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根据水系流域覆盖广、相邻关系复杂的特点,各基层院与邻近湖南、荆门、宜昌、咸宁等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10余个,合力推动解决跨界污染、跨流域治理等生态保护难题。
3.关于“促进社会治理、彰显检察建议权威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截至10月31日,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4件,较巡察前明显增多。二是加强对检察建议质量的把关和指导,成立案例和检察文书管理委员会,加大对下指导力度,组织各地有针对性学习最高检制发的系列检察建议,切实提高检察建议针对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三是注重对检察建议的内部管理和事前沟通协商。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实质化备案,严把审核关,定期通报检察建议的整改及回复情况。主动上门征求被建议单位意见,将沟通协商与法治宣传紧密嵌合,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地生根。
4.关于“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截至2025年10月,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同比实现“双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积极争取爱心企业和社会支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关护基地4处,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明显降低。深度参与专门学校工作,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选派优秀检察干警组建“专门学校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宣教活动10余场。二是持续开展重复信访三年攻坚行动,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律师参与接访、释法说理等手段,有效化解信访积案。三是广泛拓展救助渠道,努力深化救助成效。2025年全市共办理司法救助案25件,司法救助金发放总量同比增长115%,案均救助金发放额度同比增长27%。
5.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压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规范调整市院保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涉密网络“三员”。组织开展保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梳理涉密电脑使用管理责任人,依据涉密岗位定量标准定岗定人,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市检察院党组对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内设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老干部学习关于严禁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相关文件,签订《承诺书》。二是严格资金资产管理。按规定清退近郊乡镇差旅违规报销资金,全额清收欠缴水费,并全部上缴至荆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三是及时开展资金清算,规范处置资产。修订完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资产处置管理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登记审批手续,确保规范出入库。定期核对涉案款物情况,巡察组指出的我院部分暂扣涉案款应上缴未按期上缴问题,已于2024年底全部上缴国库。四是严查“四风”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执法执勤警车使用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派车审核制度。完善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值班人员签到制度,对不当发放的加班补助全部清退完毕,并上缴财政。五是抓实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强化文书管理。严格落实《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要求,充分运用“数检通”、“检务小助手”等信息化工具,实现每日问题案卡自动化梳理,法律文书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7.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修订《中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制定《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会决议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外部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开展体制内“近亲繁殖”问题清理工作。
8.关于“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不规范,干部队伍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调任、遴选等方式,为市院补充检察官9名,市院50岁以上检察官人数对比巡察前下降12.9%。二是制定了《市检察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清单》,对分析研判、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做到全程留痕。三是制定《荆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助理分阶选任确定工作方案》,开展检察官助理分阶选任确定工作。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优化支部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制定《中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2025年4月,完成机关各党支部调整及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纳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修订《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书范文参考模版》,提升党员发展流程规范程度。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学习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严肃全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的若干规范》,将支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确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四)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0.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福利分房遗留问题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未收取租金、未清退公房排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未清退公房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欠缴租金公房已按要求基本完成租金清收,所收租金已上缴至荆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修订完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有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试行)》、《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周转房租赁合同》、《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等制度,并与租房干警重新签订规范租赁合同,确保租金收取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三是组织学习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公房管理审批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院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回潮;对持续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查问责,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以巡察整改和专项工作为牵引,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强化支点建设,抬升工作标杆,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引导广大干警把精力聚焦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上来。
(三)用好巡察成果,持续提升巡察整改政治效果。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结合起来,进一步查找解决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工作中突出问题,持续加以改进,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漏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6-8859210;邮政信箱: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30号;电子邮箱19066591@qq.com。
中共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20日